谁说“家丑”不可外
扬 作者/刘吉同
1833年,一个叫斯科特的美--国黑奴被主人卖给了有蓄奴制度的密苏里州的一个军医,过后他便跟随军医来到了不蓄奴的伊利诺伊等自由州,在军营里度过了四年。1838年,斯科特随军医又回到了密苏里州。五年后,军医去世,斯科特成为其遗孀的资产。而密苏里州有条法律,奴隶“一旦自由,永远自由”。因此1864年,在废奴整体的声援下,斯科特以自由生活了四年为由,向州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得到人身自由。
几经周折,讼事最终打到了最高法院,经过一年多的“酝酿讨论”,法院判定斯科特败诉。
这原本只是一个黑奴的个人悲剧,不料却引发大乱。此时的美利坚,北方的废奴呼声高涨,南方各州却誓死服从蓄奴制,而高院的判决犹如火上浇油,使蓄奴有了更权威的法律依据,原本对立的南、北两方更加对立了,最终引发了美--国历史上范围浩大的内战。这是美--国司法史上最糟糕、最谬妄的判决,首席大法官也因此身败名裂。
现在,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凡到美--国最高法院参观的,都会先看到一段约十分钟的录像,记录的正是最高法院“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故事,其中的“重头戏”就是这个给美--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灾难的“斯科特”判决案。美--国高院这样做无疑是将当年的“家丑”
扬于天下,而释放出的却恰恰是“正能量”。
捂丑大概对某个人、某个阶层有利,但从长远来看一定是弊大于利。斯大林曾将“卡廷惨案”捂得严严实实,不仅导致两万多波兰人死不瞑目,还最终影响了波兰和俄罗斯近半个世纪的友好干系。而臭名昭著的河南林州警察摔婴案,官方开始倒是捂住了,但结果却使丑翻番。
所以,把“
家丑”清楚地晒在阳光下,而不是一味掖着捂着, 这才能唤起民众的反思和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