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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前故事

用我一辈子去忘记

2024-10-28 07:33:03

  1
  
  12岁时我已升入中学,日日城北走至城南,成绩差强人意。整整6年,我衣色黯淡,像只暗色影子,闪躲在隐隐约约的人海里。
  
  人长高了,可以混迹于同班学生,但对自己的身体总有一种陌生微微的厌恶感,我记得用布缠起发育中的-部,穿贴身的裙子时可以不必觉得羞耻。
  
  但是又要常去理发,去剪衣服,那是最难堪的事。在那个年纪忽然被人注视,被人议论身体,在镜前推来转去,是对没有什么自信的孩子的折磨。连在陌生人面前走路也让人窘迫,更不要提开口讲话。
  
  我的朋友仍然少,有一个叫福珍,极长的辫子,大额头,大嗓门。她人好,又热闹,与一切男生均是好友,与他们暗恋的女孩子也均是好友,替他们传递纸条兼倾听心事。只是放学时便落单了,于是每日黄昏,我与她日日城南走回城北,她讲班里各色人等的事给我听,天际每每有橘红色晚霞,她令我开怀。她最爱说班上一个叫侬侬名字的女生,卷发,穿有蝴蝶结的丝质粉红衬衣,上课时翻窗出去与男生约会。
  
  哗。我们撇撇嘴,心底里却不是不羡慕的。
  
  我常常对着镜子看很久,用铅笔卷起头发再放下来,觉得那张脸异常平凡。我经常劝说自己人死后不会消失,仍可化为另一婴儿重新认识这个世界,那些炊烟、早晨的阳光但仍然无法克服对死亡的恐惧。每天夜里躺在棉被底下,听风从远处来。我注视着睡在我左侧的奶奶的脸,她在熟睡中微张着嘴,想到她可能有一天会离开我就悲从中来。
  
  我经常站在狭小的储物间,看《警世恒言》《红楼梦》等书。我几乎是毫无鉴别力地贪婪地吸收着每一个字,好像那里可以寻找到这个世界的意义。也常听收音机,也格外贪恋在电流的噼啪声里,竟有人语音如此温柔,于是给他们写信,谢谢他们给我安慰,写完,又夹在日记本里,直到今天。
  
  写两本日记,抄满格言,有时交给语文老师。
  
  在自己的那本里很文艺地写:我渴望呆在最静寂的角落里,被最热烈的声音包围。倒确实一直是在最静寂的角落的,高中时愈发寡言,坐在靠窗的位置,日日看老槐树在暗蓝暮色的风里,巨大的阴影如痴如醉地摇摆。
  
  周末一个人去爬山,在高高的山顶,俯瞰深深的山涧,想象大河曾如何在这荒芜土地上奔涌。
  
  在孤独痛苦的青春期,是对音乐和美的敏锐感受令我缓解了绝望的情绪。我听罗大佑、黄品源、张镐哲几乎每个人的歌都代表一段时间内的心灵挣扎。只有这些歌,令一个少年可具有些微奢侈的诗意。
  
  8年后在从长沙回北京的飞机上,降落前侧转弯时,流光溢彩的大地忽然倾斜过来,我的眼睛湿了,这是我曾在北方大地上一次次凝视的天空,从未想到在远离灯火的高处俯瞰人的生存之处,会有这样难以言说的美。今天的我,站在岁月的高处,仿佛重新看到自己的背影,凝立在北方巨大的晚霞和夺目的星空之下。只是那时的她,坐在紫云英盛开的田野之上,注视着归于寂灭的黄昏,在想些什么呢?
  
  我不记得了,只想起她总是注视着天际线那是她目力的极限。
  
  2
  
  直到1992年。奇怪,这个年份之于我,好像是有某种气味的,我在长沙深秋的夜雾中穿过时,在北京某个暮色中的街口燃烧落叶的烟雾中匆匆走过时,在上海一个旧花园里被深夜的草木清香笼罩时都会在一瞬间记起那一年。
  
  就是在那一年,我和高蓉成为朋友。
  
  其实之前有7年我们一直同班,一起跳舞,一起出板报。但直到她父母离异,搬到我家附近很久后才熟起来,她扎柔顺马尾,面容清秀。
  
  那两年我与她一样,与母亲单独生活在一起。送奶奶走时,她给我一只翡翠的戒指,那是本来要在我结婚时给我的。我陪她站着等车,第一次明白什么叫做心如刀割。
  
  我和高蓉从来不谈这个,只是有一天晚自习,有人在教室外叫她,她始终不抬头,不肯应声。最后终于出去了,回来后伏在桌上很久,然后写一张纸条给我:是我爸。我亦不懂安慰,只是难过着。
  
  我们听同样的音乐,都在笔记本上抄席慕蓉的句子我相信/爱的本质一如生命的单纯与温柔,我们不拖手逛街,也不说私房话。只说将来成家后,一起织毛衣拉家常,看小孩子一起长大。很多时候就沉默着,听陈乐融的《月光情书》:今夜你过得好不好,月光照完我这边的墙,又去照你那边的墙和着低低的海浪声,化掉16岁的心。
  
  同一个楼里的朋友渐渐多起来,搞笑的勇旦、飞飞、冬冬,还有爱踢球的小霍。一把吉它,几包杏梅糖,男孩子的烟。
  
  我们有个好去处,是个废弃的旧楼,楼梯扶手早朽掉,楼前空地上长满荒草,春天会有大丛紫云英和细碎的蓝色小蝴蝶。我们就坐在楼梯上吃红豆冰,下午的阳光破云而出,把院子染得一片金黄。
  
  她此时正沉浸于爱情,和冬冬,那个有书卷气的男孩子。
  
  冬冬比我们高一届,很快考上大学走了,她不能忍受一个人沉浸在回忆中,于是退学,去一家很远的税务所上班,在信中她写道我终生愿寄居于这小城,不作其他幻想。
  
  留下我一人,走在下了晚自习的夜里,那样凉的月光,就像走在深水里一样。
  
  高三了,功课压力紧张,不能想什么,也不能再那样看书听音乐了。我已经不大去上课了,一个人走,路太长了。
  
  有一天停电,我翻出旧磁带听。在黄昏稠紫的暮色里,郑智化唱:突然忘了挥别的手,含着笑的两行泪,像一个绝望的孩子,独自站在悬崖边不明所以地,我浑身抖颤,眼泪炙热地流下面颊。那歌叫做《用我一辈子去忘记》。
  
  人一点一点都散了,旧楼也要拆了,那里铲平后倒真成了一片悬崖。下雨的时候,站在那里,看着天一点一点黑下去,世界如同荒原。
  
  3
  
  电台是份奇怪的职业,大家在节目中那样推心置腹,彼此见了面反而是哈哈哈。
  
  我每个午夜带大叠稿子和磁带去做节目,那样的夜,有一种魅惑之感,人好像可以不沾染尘埃。我在节目里也感染这气氛,觉得心安静下来的时候,尘世里的一切声音都听得到一滴水和另一滴水相遇的声音,青草长起来的脆响,叮咚作响的雪片
  
  在电台的资料柜子里找到很多好听的歌,还是没有那一首,只有另一支郑智化的,叫做《让我拥抱你入梦》,我觉得那句玩火的孩子烫伤了手,让我紧握你的小拳头,爱哭的孩子不要难过,让我陪着你泪流,在夜深的时候听,是有一点悲伤的,然而却是,那么那么温柔。
  
  19岁我开始做《夜色温柔》的时候,这首歌是我的片尾曲。我急着打电话给高蓉,却忘记告诉她。只为听到她和冬冬要结婚的消息开心。
  
  而彼时的我刚刚大学毕业,拒绝做一名小会计,自作主张迁了户口和工作关系,租来城市边缘的两室一厅,空落落的房子,我在地板上扔几只大垫子,随坐随卧。陶瓶里几枝野地里捡来的荆棘,苍黄老绿。靠积蓄买到一台CD机与可喝红茶的水晶杯,开始我的职业生涯。
  
  开始的日子最难捱,在陌生之城,听不懂方言,没有钱,没有朋友,于人情世故一律不通,又是青春期最难看的时候。19岁生日那天身无分文在滂沱大雨中走到电台去,在节目中说要做一只翩飞的白鹤,飞渡寒苦的人生。
  
  也只有那个年纪说这样的话才不会惹人笑。青春本身自有尊严。
  
  南方秋季亦多天风海雨,坐在屋内,也能觉得迫人而来,长夜里人的情绪完全不能自控,看一篇普通童话的结尾说以后的日子天天快乐,夜夜平安,也要仓皇下泪。
  
  于是夜夜守住电台节目,贪恋那一点人气的温暖。且当中有无数诡异故事,人人依恃声音隐没身形,可倾吐最隐秘之心事。有一晚停电,漆黑里听新加坡电台林伟的《点一盏心灯》,他要言不繁,与其诅咒黑暗,不如点燃灯火。
  
  是。遂决定做午夜的节目。
  
  电台在周末的夜放4个小时的花鼓戏。我请缨做一档直播节目,主动要求不计工资,处心积虑般地游说领导,可以省下一个放磁带的人工呀对不对。终于被同意,想了几个名字,都太刻意。台长随笔改了个《夜色温柔》,正好是菲茨杰拉德的小说名字。
  
  于是,另一份人生的成长就此开始。
  
  编辑/涓生
  
  青春履历:
  
  柴静,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柴静刚到央视时,在没有名校的学历背景、不是新闻专业出身的情况下,度过了一段痛苦的适应期。柴静说自己从蹲马步开始学基本功,流汗流血、风吹日晒。她曾经采用最笨拙的办法,像蚂蚁一点一点地搬运食物一样,竭尽全力地去学习。作为一名记者兼主持人,节目当中她是冷静客观的,她有一颗炽热的扶持弱者的心灵。她气质优雅,而又锋芒毕露。我是柴静,火柴的柴,安静的静,柴静因其飘逸而明慧的气质,始终站在离新闻最近的地方,她以她的犀利和敏锐、坚定与坚持,最终历练成为一名优秀的新闻工作者。本文节选自柴静的书《用我一辈子去忘记》,疼痛而又美好的青春记忆,尽在字里行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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