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儿童小故事3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3篇关于法律的故事,供各位参考,希望您能喜欢。法律的儿童小故事(1):
知名院校法律毕业生的求职经历
春季的一个午后,小娟正从广州的一场招聘会现场挤出来。她中等身材,相貌普通,着一身粉红色套装,非常朴素得体。看见我,轻轻地摇摇头。
我们找到四周的一家快餐连锁店,在那里共尽午餐。小娟说实行aa制,见她只拿了一份三元钱的素菜,我便提出要请客,她则以天气太热吃不下为由婉言谢绝了。
取了碗饭坐到桌前,我开始问她:今天的招聘会上还是没有任何进展吗?
也不是呀!有家物流公司招聘法务,要了一份简历,给我留了个地址,让下周去参加面试,但我估计希望不大。小娟显得很平静:而且那家公司离市区较远,去一趟有点耽误时间,所以很可能我不会去。
那你预备接下来怎么办呢?
能怎么办?她轻叹了口气:继续参加各种各样的招聘会和公务员考试,招聘呗!
接着,开始向我叙述她的一些基本情况。
小娟今年26岁,出生在中原地区一户普通的农村家庭,家里除了父母,还有个长她两岁的哥哥和前年娶进门的嫂子,哥哥高中毕业后就没再上学,现在家乡一建材市场跑个体运输,嫂子则在一家民营企业做临时工。
1996年,小娟中考时,以该镇第二名的优秀成绩被一所省重点高中录取,第一次高考因发挥失常落榜,2000年,她考取了离家乡不远的一所知名政法院校。由于哥哥常在家里因为钱的问题和父母闹矛盾,所以大学四年里,学费是用贷款交的,生活费则是来源于小娟自己做家教、打零工甚至捡废品所得。
大学毕业时,她本打算考研,但为避免家庭矛盾的激化,最终放弃了这一决定,她希望能有一份稳定的收入,以尽快承担起作为家庭成员的责任。
由于没有足够的财力,她不能象同学们那样全国各地到处跑,而只报考了两个地方的公务员。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她两次考试都进入了面试,但也都止步于此。
离开大学后,她仍然留在那座城市,在一家出版中小学教材及辅导书的出版社做编辑,除了生活开支,每月要扣除300元来还上学时的贷款,就这样勉强坚持了大半年。这期间,当地举行了一次公务员考试,她报考的是一个城郊的基层法院派出法庭的聘用制书记员的职位,同样是进入了面试却没有被录取。假如说在以前的公务员考试中,都因所报职位较为热门、竞争过于激烈而失败,那么这一次她是如此的希望低就,却也无法如愿,究竟是什么原因呢?电话打到法院,政治处主任告诉她,因为最终的胜出者通过了司法考试。小娟痛定思痛,辞去了出版社的工作,开始专心复习,并于当年一举通过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去年冬天的那个凌晨,当我在网上看到分数时,眼框马上就湿润了。我一直趴在网吧的桌前不停地哭小娟望着窗外,补充道:那时候感觉真的好美,以为一些都如乌云散尽了,没想到后面的事却更加的残酷。
年底是公务员考试的淡季,于是,小娟决定先去律师事务所谋份差事。令她不解的是,整个星期下来,跑了好几家,却几乎所有的主任都不在所里。在一间律所,为了能见上主任一面,她连午饭都没敢吃,从上午一直守到下午两点,主任到了所里,简单问了下情况,便要她交两千块钱。你说,我付出劳动,律所不给我钱就算了,还要反过来向所里交两千块钱的实习费,哪有这样的道理呀!小娟显得有点激动:要是再让我选择一次,我果断不再学法律。小时候,我们村里因为征地和政府打过一起行政官司,家里一个亲戚当时是代理律师,因为那场官司赢了,我才有了今后投身法律职业的抱负,可真没想到路会这么难走,早知道我应该去读师范当老师。
法律的儿童小故事(2):
老刘是个法律通
在我们周围,往往有一些身怀绝技却不自知的奇人,平时发现不了,偶遇机会,人家可就表现出来了。
老刘是个普普通通的农民,他到省城办事,住在一家小旅店里。除去办正事,一有空闲,他就喜欢去新华书店。
12月4日这天上午,老刘从小旅店里出来,前往新华书店。途经一个大广场时,他被一阵喧哗声所吸引,抬头看去,只见广场一角扎了一个醒目的大舞台,台下围满了人,热热闹闹。老刘刚开始以为是唱戏的,过去一看,却见舞台背景之上贴了几个大字:法律知识大奖赛。主持人拿着话筒,正在向下面的观众介绍今天的活动。
原来,今天是全国法制宣传日,省电视台为配合全民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特意举办了这场法律法规知识大奖赛。既然是全民普法,这次活动就要突出全民性,让老百姓也参与进来,于是,节目组精心策划,不仅将比赛现场安排在游客众多的省城中心广场,而且,还在台上特设了一个草根比赛席,主持人与台下的观众互动,出法律问题让大家回答,答对的不但能赢取纪念奖品,还有机会上台跟其他选手同台较量,博取最后的大奖。
此时,台上的比赛席上已经坐了六名参赛选手,个个西装革履,正襟危坐,人人一副志在必得、舍我其谁的自信表情。只有草根比赛席还在虚席以待。另外,在舞台四周,还摆放了几台摄像机,工作人员正在调试设备,本场节目要现场录制,将来要在电视上播放的。
闻讯而来的观众越来越多,主持人眉飞色舞,正在着重介绍比赛奖品,鼓动大家待会儿踊跃回答问题。其实不用他鼓动,台下众人的热情早就调动起来了,奖品在台上明晃晃地摆着呢,一台亮闪闪的液晶大彩电,还有一套法律大百科全书。既能赢取奖品,还有机会上电视露露脸,何乐而不为呢?不断有人在催促着:好了,别介绍了,快开始吧。
老刘也放弃了去新华书店的打算,挤到了一个比较靠前的位置。他倒不是想上台参赛,虽然他对那大奖也有兴趣,但有自知之明。台上那些选手打眼一看都是满腹学识的样子,刚才听主持人介绍,有的是大律师,有的是法官,有的是检察官,最差的一个,也是在校学习法律的大学生,个个不凡,自己肚子里这点学问,哪能跟人家比呢?他是想好好听一听,今天这个机会,肯定能学到不少法律知识。
主持人见大家热情高涨,其他各部门也已准备就绪,便说:好,我长话短说,简单介绍一下比赛程序。首先是选拔草根选手。我出三道题目,你们最先能全部回答上来的那个人,就可以上台参加正式比赛。正式比赛采取末位淘汰制,共举行六轮比赛,每轮淘汰一名选手,最后剩下的,就是大奖得主。明白了没有?
台下轰然作答:明白了。
于是,主持人宣布比赛开始。首先选拔草根选手。
主持人取出一张小纸条,让大家仔细听好,随即念道:第一题,为什么把12月4日定为法制宣传日;第二题,民事诉讼的时效一般是几年;第三题,信访条例规定的最恰当的信访方式是什么。知道的,请举手回答。
老刘心说这有什么难的?他回头看了看,却并没有人举手。大家有的在凝神思考,有的在低声协商讨论。
老刘又等了片刻,看看这个,又瞅瞅那个,见还没人举手,忍不住将手举了起来,大声答道:法制宣传日定为今天因为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通过的;民事诉讼的时效一般是两年;最恰当的信访方式是书面形式。
主持人大喜,完全正确!来,这位老伯,请您上台来。
一时间,周围无数道羡慕的目光聚集到老刘脸上,台上的几台摄像机也一齐对准了他,老刘哪里见过这个阵仗?他面红耳赤,想拒绝,甚至想跑开,却被身边的众人一推,身不由己,跌跌撞撞就上了台。
众人见答对问题的竟是这样一个土里土气的老头儿,一片惊叹声。
主持人现场采访:这位老伯,您太有才了!贵姓?
老刘局促地答:刘。
主持人问:老伯,您法律知识这么丰富,退休前一定也是搞法律工作的吧?
老刘摇摇头:不是,我是农民,我他顿了顿,摸了一把自己花白的脑袋,难为情地低声对主持人说,你别喊我老伯,其实,我还不到五十岁。
主持人忙说:对不起。他不相信地又端详了他一遍,心说怎么看起来这么老啊,他见老刘很拘谨,又不善言辞,也就不再追问,请老刘入座后,宣布正式比赛开始。
比赛的试题全部都是抢答题。
刚开始,老刘还慌慌张张,前几道题目虽然他都知道答案,但心里没底,怕出错没敢抢答,另外,他还有些纳闷,有些不相信:有没有搞错?这些问题也太简单了呀?我怎么可能都知道答案呢?
就这样,直到第一轮的题目都过去了一半,他还没有开张,仍是零分。
台下观众见此情景,叹息声一片,觉得他势必第一轮就要被淘汰。有人就开始起哄,吆喝老刘下台,换个有用的上去。
第八道题的时候,老刘终于下手拍响了抢答按钮,回答正确,得十分。开张后,老刘心中有数了,心想不过如此,没啥难的。他心中大定,头脑也清晰了,动作也敏捷了,接下来往往主持人的话音刚落,他的手就拍到抢答按钮上了。如此奋起直追,第一轮二十道题目过后,他竟然排在第六位,侥幸过关。
顿时,众人对他无不刮目相看,台下的观众更是兴奋,纷纷为他加油鼓劲,他每答对一道题,叫好喝彩声便如春雷般轰然而起。
老刘越比越兴奋,越答越自信,接下来,第二轮、第三轮他一一顺利过关,最后,竟然闯进去最后一轮,与2号选手,一位很出名的律师争夺大奖。
不光台下的观众兴奋不已,台上的主持人也是暗暗激动:太神奇了,一个随机选拔出的草根选手,一个自称是农民的邋遢老头儿,竟然一路过关斩将,将学法律的专业选手一一淘汰出局,进入最后一轮决赛,土八路打败了正规军,这结果太意外、太刺激了!凭这噱头,这个节目将来播出,一定大受欢迎。
主持人按捺下激动的心情,举手示意现场观众安静。待台下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声停歇下来以后,他走到两位选手跟前,做起了采访。
他先问大律师,王律师,你现在心情怎样?有信心取胜吗?
王律师傲然一笑,一副胜券在握的表情:当然有信心了。另外,我很佩服这位老同志,如果我判断没错,他现在或者曾经一定也是一位法律工作者,法律知识太渊博了。他顿了一顿,不过,我还是有信心战胜他,夺得大奖。
说到这里,他冲一旁的奖品扫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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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儿童小故事(3):
柯克的法律故事
这是将近四百年前的事情了。1608年的某一天,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在宫中闲坐无聊,忽然想起,有一段时间没有到皇家法院去亲自审理几件案子了。何不去一趟,审一桩小民案件,解解闷儿,也顺便体察一下民情。
国王一行来到法院,遇到普通诉讼法院首席大法官柯克(EdwardCoke)爵士。令国王颇感意外的是,他要审理案件的要求在柯克这儿碰上钉子了。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国家都在朕的统治之下,区区一桩案件,朕竟然无权御驾亲审,这是什么道理?国王满脸不快,质问柯克大法官。
陛下息怒,容臣禀告。陛下当然是国家的最高首脑,内政大事,外交方略,都由吾王总揽。但是,陛下要亲审案件这事,却是万万不可。柯克显得很恭顺,但眼神中却透出一份坚定不屈。
哈哈,国王不能审案,这倒是桩新鲜事。我的大法官阁下,你别给朕来这套抽象肯定,具体否定的花样。朕知道,吾国法律以理性为依归。你不让朕审案,显然是认为朕天生愚笨,不及你和你的同僚们有理性喽。国王语中带刺儿。
柯克并不退让,一板一眼地说了一番话,这段话在英国法律史上极重要,
不错,上帝的确赋予陛下极其丰富的知识和无与伦比的天赋;但是,陛下对于英格兰王国的法律并不精通。法官要处理的案件动辄涉及臣民的生命、继承、动产或不动产,只有自然理性是不可能处理好的,更需要人工理性。法律是一门艺术,在一个人能够获得对它的认识之前,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
这次冲突是英国法律专业化历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此后,英国的司法便成了职业法律家的垄断领域。不只是英国,在当今的西方各国,从事法律职业都要以正规的大学法律教育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