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2013年7月1日实施。新法明确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实际上,养老不光是中国的问题,处于各个发展阶段的国家同样面临这一问题,这些国家也都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印度:忽视老人判入狱3个月
人口众多,经济处于高速发展期,印度社会似乎也有着中国的影子。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分居成为社会习俗,老人随即被看做负担。2007年,印度通过一项法律,规定如果孩子不照顾父母,将被关上3个月。
印度如此做法是因为,在这个一向注重敬老的国家,如今抛弃或者虐待老人的报道却不断出现。实际上,印度并不算是老龄化国家,2007年时三分之二的人口都在35岁以下,超过60岁的人口约8100万,这一数字预计2016年将达1。13亿。
美国:没有全国性赡养法律
在美国,由于人口地理分布很广,很多儿女都不住在父母身边,而且习惯独立生活的美国人,老年人也并不愿意依赖儿女。目前美国50个州当中,仅30个州的法律要求子女在年老的父母无法照顾自己的情况下赡养他们,其余州没有这方面的要求,而且要建立全国性赡养父母法律的努力也未曾奏效。
北欧:规定子女与父母居所距离
相比来说,在保障老人权益方面,北欧国家的作法更为量化。据报道,瑞典、芬兰等北欧国家的法律中,都有关于子女对父母精神赡养的具体要求。这些要求以量化的方式具体规定了子女与父母的居住距离,每年、每月、每周甚至每日应当与父母接触的时间和次数,连子女与父母谈话的忌语都受到限制,从而最大限度地从立法上保证赡养行为的质量。
日*-本:也曾弃老如今保障健全
日*-本是发达国家中老龄化最为严重的国家,65岁以上的老人占总人口比例超过20%。日*-本老龄化的一个特点是老年人与子女同居比例的下降,空巢老人在日*-本也十分普遍。
二战后,随着就业女性比例的扩大和小家庭的诞生,使独居老人增多、家庭式的看护能力下降,出现了一些老年人自sha、老年人被虐待等现象。为保障老年人精神生活的丰富和身心健康,日*-本政府着手健全法律制度,包括《生活保护法》、《老人福利法》等等。如今在东北亚国家中,日*-本具有较为健全的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
中国:常回家看看正式入法
对于中国的常回家看看等条款正式入法,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教授齐章安表示,这些条款本身就是一种引导,体现了政府和社会对老年人的一种责任,对整个社会都是一种推动。另有专家认为,解决老人赡养难题,还需建立健全社会化养老机制。